武汉晴川学院会议室、报告厅管理暂行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05 点击数:

会议室、报告厅是学校召开各种会议、举办各种学术活动的场所,为了加强管理,现对其使用作如下暂行规定:

一、学校办公室(以下简称校办)管理的会议场所为综合楼1-414和综合楼2-105报告厅。

二、各部门有会议或重要活动需使用会议室时,使用前须提前到校办办理使用审批手续并说明使用事由、会议人数(原则上不低于10人)、使用时间、联络人、联系电话。未经批准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,使用部门在办理手续后由校办安排使用。

三、部门会议与校级会议在使用会议室发生冲突时,须保证校级会议优先使用;部门之间会议按先后登记时间依次使用,如发生使用冲突,则由校办安排协调使用其他会议室。

四、会议中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时,由会议组织部门自行准备。

五、会议室一经借出,会务工作一般由使用单位负责。会议组织部门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工作,如茶叶、开水、纸杯等。在会议室悬挂、张贴的标语条幅及杂物等,用后应及时清除,以保持环境整洁。

六、使用会议室时,未经校办同意,不得改变其设备、家具的位置,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带出室外。

七、综合楼2-105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:

1.校办负责报告厅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申请审批及钥匙管理;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音响设备、电子屏幕等的操作和管理;后勤处负责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排物业对环境卫生的清洁。

2.报告厅使用单位需填写申请表,经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3.使用人在领用钥匙至交还钥匙期间对报告厅的安全负责。使用过程中要爱惜报告厅的设施并保持环境清洁,如有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
4.活动结束后,使用人和设备操作人员应对报告厅所有设备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,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,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,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,严防火灾及盗窃事故发生。要确保做到会散、人走、窗闭、电源关、设备齐、门上锁并及时将钥匙交回。

5.学校办公室负责报告厅的使用情况登记 ,加强日常管理。

八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由校办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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